作者:冯大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5 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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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中国科学报》刊出《核心五问:研究生“严出”难在哪儿》一文,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 为什么会有“严出”的问题呢?就是现在不严,博士、硕士的质量不够高,有一些不够格的研究生也顺利毕业并拿到了学位。 研究生的业务水平,并不像中学毕业生那样,通过一次高考就能看出个大概。院系领导只能看到他们的考试成绩,并不清楚这些研究生的实际水平。其实,对研究生的业务水平最有发言权的就是他们的导师。 因此,是否能够严出的问题,应当就落在这些导师的身上。
难言的苦衷
如果进一步去探讨这些导师为什么要“放水”,为什么不严格把关,你会发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或者说他们不敢不这样做。 如今,高校研究生的心理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毕竟,我们的很多学生成为研究生太不容易了。他们中很多人为了考研,放弃了某些对于考研“不重要”的课程的学习,经过一两年的复习,刷了无数考研真题,参加了诸多考研培训班,最后才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令家人骄傲、他人羡慕的“杰出人才”。所以,在能不能毕业的问题上,他们同样“压力山大”。而一旦遇到有可能让“杰出人才”的帽子失去的危险,有些人的脆弱心理便经受不住了。 由于研究生心理问题而造成的恶性事件现在时有耳闻。对于这些问题,研究生导师实在有些恐惧,因为一旦在自己的研究生身上发现此类问题,后果将难以想象:轻则影响自己的职业声誉,重则担心自己的身家性命。 为什么现在导师们大多拥护要求研究生必须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才可以毕业的规定?因为这实际上给了导师一个可以略微有点“严格”的“借口”,有了一个与学生之间矛盾的缓冲:“不是导师不让你毕业,而是你自己没有达到学校的规定”。 要使导师能够把关而少出问题,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是导师要事先对他们的研究生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很遗憾,现在的导师对他们的研究生在作为研究生之前是缺乏了解的。只要学生报考了这些专业,考了足够的分数,导师基本上不得不收这个学生。即使在复试的时候,就凭导师一个人往往也没有否决权,有的导师甚至连复试也未必能够参加。等到导师对学生有了足够的了解了,生米早就煮成了熟饭。导师对学生的招收和管理都没有什么权力,要求他们对研究生不能“严出”负责任有些牵强。
实行申请审批制 下放责任与权力
怎么才能使学生不再为读研究生经历如此多“磨难”,也不再使导师对学生缺乏了解呢? 在我看来,必须要废除现在的考研制度,所有的研究生都实行申请审批制,让导师成为最重要的审查者。在经过学校的预审之后,考生应当直接与导师联系,由导师决定是否录取。 研究生的经济待遇也由考生与导师自行商定,由导师支付给学生,当然学生学习和研究需要的费用也由导师支付。学校可以把研究生的经费平均分配给每一位有资格招生的教师。每位教师每年分到的这些钱显然不够招收和培养一个研究生,所以,导师还需要筹措经费,没有经费,也就不能招收学生了。最不巧的情况下,研究生读到一半,导师经费耗尽,研究生也只好另谋出路。对这种风险也必须要有思想准备。 学校应当把研究生的招收名额公平地分配给有资格的教师。这些教师有名额、有经费,就可以自主地招收研究生。 如果导师认为研究生不适合在他的指导下培养,可以辞退研究生。如果研究生认为这些教师不适合指导他,也就可以重新申请到其他导师那里学习。而如果有研究生离开,教师手中有了空出的名额又有经费,他也可以随时再招收学生。 这样做的结果是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省了很多事情,他们不必组织招生考试,其职责也需要转化,一方面要控制总的研究生名额,更重要的是监督导师是否有违规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 不过,我认为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能使本科教学走上正道。现在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已经成了第二个高考,它严重地干扰和妨碍着正常的本科教学。有些学校为了考研,放松了很多与考研无关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而很多学生为了考研也放弃了不少课程的学习,使得本科的学习质量大步下滑。一旦取消了研究生招生考试,本科教学就能够从考研的“紧箍咒”下解放出来。
摒除旧观点 拥抱新科技
在当前互联网发达的时代,导师了解考生并不是什么难事。导师与考生只需要联网视频交谈几次,就完全可以了解考生的水平如何,是否达到了攻读研究生的水平,是否满足了导师的要求,是否符合导师的预期。与此同时,考生也可以借此了解导师的工作和兴趣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 这是科技进步给研究生管理带来新做法的可能性,而我们的思想却往往保守落后,仍然死抱住过去的考试模式,以为这是永远不可更改的。 现在剩下的问题就是能不能相信高校的这些导师,他们会不会把不合格的学生、自己亲朋好友的儿女招来充数? 应当相信,绝大多数导师是不会这样做的。导师们的学术地位不是轻易得来的,需要他们通过拼搏和毅力一点一点积累起来。导师招来一些不会做研究的人,不仅会白白浪费他申请来的钱,还会败坏他的学术声誉,这怎么可能呢?当然,极少数违法乱纪的人总是有的。这时候,就需要学校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监督的工作,对于极少数严重违法乱纪的人,及时清除。 如果把权力和责任都交给了导师,他们就能够严格地管理,积极地指导研究生的工作。毕竟,这是拿了他千辛万苦申请来的经费! 而学生,也是必须要努力学习和工作的,以对得起他的老师。一旦出现了实在解决不了的矛盾,学生也容易选择退出。 过去有的研究生会“理直气壮”地以为,这个研究生是我费了千辛万苦才考上的,我就得毕业,不能毕业就好像天塌了一样,这缺乏一种感恩的心理。如果研究生的获得是与导师商量以后的结果,这又是拿着导师的经费,这种“研究生是我自己挣来的”的心理就显然不同了。而且,在离开这位导师之后,他还可以联系别的导师。 研究生的离开,无疑对导师的工作有损失,但是空出来的名额,还可以再招一个想要致力于相关研究的学生。 总之,要想做到真正的“严出”,必须在研究生的招收和管理上做出大的改革,切实改变如今研究生导师没有权力也不用负责的状况,要使研究生导师有权力,有责任。这样,真正的严出才有可能实现。■ (作者系山东大学教授)
《科学新闻》 (科学新闻2021年12月刊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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